2008年5月24日—25日,工科院校《自然辩证法概论》教材第三次会议在沈阳召开。参加本教材编写的单位有: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修改本教材的目录及初稿。
会议由陈凡教授主持。会上,参编人员陈凡和朱春艳、张明国、邓波、罗玲玲、王前分别汇报了各自承担的绪论、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STS)部分统稿工作中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建议等。与会者围绕教材的目录结构、各章节结构以及内容及观点等,结合工科院校的教学要求和培养对象进行了讨论和修改。
本教材在自然观方面突出了人工自然观和生态自然观,在科学技术观方面突出了工程观;在科学技术方法论方面突出了工程方法和创造方法论,在科学技术与社会(STS)方面突出了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从而能够更加突出工程院校的教学特色,更有效地促进工科学院校“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为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高级人才奠定了基础。
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材的基础上,采取“一纲多本”的教材编写方法,针对我国各类高校自然辩证法教学的实际情况,编写各类(理、工、农、医、党校、军队、师范等)专门教材,这是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为促进自然辩证法教育事业发展而做出的决策。目前,各类专门教材正在编写中。这项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材质量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国自然辩证法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张明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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