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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孟子》认识论思想读书会综述

2020年-07月-17日

  《孟子》作为儒家的核心经典,自古以来便深受读书人的重视。历代从各个角度研究《孟子》的相关著述数不胜数。然而,对于《孟子》一书中所反映出的认识论思想,却并未引起学界的应有重视,研究成果甚少。近日,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马来平教授带领数位会员和本专业师生,从认识论角度重新发掘《孟子》哲学思想精髓,并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进行了多次交流和讨论。

  本次学习《孟子》的方法是:首先,全体同志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头通读全书,并主要参照朱熹的《孟子集注》和今人杨伯峻的《孟子译注》逐字逐句理解《孟子》全文;其次,各自从书中摘录出与认识论相关的内容进行分类、概括和评论,力求还原孟子认识论思想的全貌;然后,召开网络会议,用三周的时间师生们进行交流和辩论;最后,马来平教授用一上午的时间进行了总结,全面讲解了自己的读书心得,并组织大家进行了简短讨论。

  读书会交流环节,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大学儒学院常春兰副教授首先就《孟子》思想中所反映出的“仁智关系”发表了看法。常春兰认为,“仁”即“恻隐之心”,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而“智”即“是非之心”,具有认识论意味,“仁智关系”蕴含着道德哲学与认识论的关系。一方面,孟子强调仁智并举,突出了智的地位,“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公孙丑上》)另一方面,仁是智的前提条件,若不仁,则“智”会沦为小才,智者只有坚持仁,才能成大智。

  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建筑大学刘海霞教授重点关注了孟子的“义利之辩”。刘教授认为,从孟子的相关论述来看,他并不是完全反对“利”,而是认为仁义重于利。在选择的优先顺序上,应该先义后利,尤其反对只谈“利”。孟子指出:如果所有人都抱着谋利的想法去事君、事父、事兄,则君臣、父子、兄弟之间终将失去仁义,国家也必将灭亡。另外,孟子也继承了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思想,认为对士大夫可以言义,而对普通百姓,则需要重视他们的利益。

  太原科技大学讲师苗建荣博士认为,孟子的认识论有两个维度:一是经验的维度;二是理性的维度。前者强调知识起源于客观经验,要依靠“耳目之官”而获得;后者强调知识起源于先验理性,要依靠“心之官”而获得。就对二者的态度而言,孟子轻视由“耳目之官”获得的见闻之知,重视由“心之官”获得的德性所知,这也是儒家心学一贯的传统。这种认知传统看似忽略了对客观外物的探索进而对科学产生消极的影响,实则为儒学内生出科学需求产生出巨大的推动力。

  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孙佳丽认为,《孟子》文本中蕴含着诸多关于自然事物和现象的探讨,但孟子并非孤立地将其作为研究对象,而是将其纳入道德领域之内加以思考,并以之作为载体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另外,孟子还指出,人性在先天的良知良能的基础之上,还要受到外部教化和物质水平的影响,因此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培养人的品德。

  硕士研究生彭繁认为,孟子思想的主要内容无疑是道德修养(内圣)及施行仁政(外王),但其中亦包含有重要的认识论思想。孟子在重视通过内省“求其放心”的同时,亦强调对自然界客观规律的探求与遵循,“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孟子·离娄下》)。只是在两相权衡之下,孟子认为“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孟子·尽心上》),当务之急是认识自己的本心。

  硕士研究生许遇好则从孟子本人的论辩技巧方面,分析研究了孟子的整体思想。他认为,孟子在与他人辩论以及向君主和学生讲授道理时大量利用了归纳、演绎和类比、归谬等论证方法。这些论辩方法的使用不仅很好地体现出孟子及其同时代学者思维的缜密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提升了后世儒家的逻辑水平,为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星池认为,孟子思想的核心是其性善论,认为人的良知良能是先天就具有的。以此为出发点,孟子主张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应该“尽其心”,即向内反省并扩充自己的“仁义礼智”之心。这种认识结果体现在实践中,便是“亲亲、仁民、爱物”的行为,君主践行这种思想,便是行仁政。显然,孟子的思想并没有只停留在认识层面,他还强调应该将其实践出来。所以,孟子的认识论思想潜在地影响着孟子的其他思想,彼此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最后,马来平教授串讲全文并对此次孟子认识论的讨论进行了总结。

  马老师指出,由于孟子的思想聚焦于伦理道德方面,几乎没有正面讨论过认识论问题,所以学界通常对他的认识论思想关注不够。然而,不管哪个时代的思想家,只要他与外部世界打交道,就不可能不触及认识论问题;同时,伦理道德也总有一个道德认识的问题,因而伦理道德论必定包含认识论的成分。因此,孟子思想中肯定包含认识论思想,我们应该以他的伦理道德言论为媒介去体会和挖掘他的认识论思想。

  马老师认为,和孔子一样,在孟子那里,“智”不仅仅是一个基本的道德科目,而且是一个最基本的认识范畴。因此研究孟子的认识论思想,首先应当关注孟子关于“智”以及“仁智关系”的相关论述。与孔子不同的是,孟子直接给出了“智”的一般定义:“智之端”乃“是非之心”,“智”的要义即是辨明是非。“是非”不同于“真假”,但与“真假”有部分的重叠。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社会领域,“真”就是“是”。所以,“是非”部分地包含“求真”。这意味着,孟子承认“智”包含“求真”成分。较之孔子,孟子对仁智关系的探讨也有所深化,强调仁智有主次之分:仁是智的方向,是衡量智的标准;在人的仁义礼智“四端”之中,“仁”之端高于“义”之端,而“仁、义”之端共同高于“礼、智”之端。此外,仁智也功能上也有所不同,孟子曾以“力”和“巧”来比喻二者功能之不同。

  马老师说,在认识的阶段划分和认识的来源问题上,孟子把人的认识区分为感官认识和心的认识两个阶段,类似于今天我们说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并且进一步认为感官认识易受外物蒙蔽,只有心的认识才能够洞悉事物的本质,更深刻、更可靠。孟子强调,不论感官认识还是心的认识,从根源上来说都是来自于客观世界。孟子主张人先天具有“仁义礼智”之四端,但 “四端”不等同于“四德”。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实践的磨练,“四端”才能够发展为仁义礼智“四德”,就是说,后天环境对于人的道德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马老师指出,在认识途径问题上,孟子重视内省,但同时也在多个场合表达了以下思想:(1)承认客观规律的普遍存在。通过口、耳、目等感官有同嗜、同听、同美来论证“心之同然”说,并进而论证人的认识具有共同的客观基础和检验标准。(2)强调尊重客观规律。提倡顺乎水性、顺应农时等,无视客观规律将事与愿违、受到惩罚。(3)主张积极探求自然现象背后的客观规律。(4)保持一颗纯静的心,有利于认识的客观性。(5)人的认识方法除了内省,还需要大量面向客观外物的认识方法。例如,执中权变;量的权、度;知言;观眸知人;以博返约等等。

  最后,马老师还就“义利之辩”、“夷夏之辨”、“知行关系”、生态思想、怀疑精神和论辩逻辑等孟子思想中几个与科学有关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讲解。

  除了以上师生们的重点发言外,山东大学研究生董宇也参与了讨论,表达了自己对于《孟子》认识论思想的看法。通过此次课程中的热烈讨论和深入探讨,师生们一致认为,战国时期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虽是以探讨人性和仁政为主,但其中所包含的认识论思想已经发展到了较高水平,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奠基性贡献。《孟子》博大精深,此次为期两个多月的学习难以彻底洞悉其底里,今后还需要坚持不懈地继续研读。

  (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处 供稿)